出租方對該項目標的承租方要求為:
1.承租方要充分了解市場及周邊情況,并提交市場規(guī)劃方案(包含規(guī)劃效果圖,注:租賃場地街路兩端端頭向內延伸4米區(qū)域內不得設置攤位)、經營管理服務方案等(具體要求參照《資格審查表》)。
2.承租方應在報名前向招租方咨詢并進行現場踏查。一旦報名,視為無異議,即表示同意接受招租公告各項規(guī)定的約束,并愿意對自己參加報名和參與公開招租競價的行為負全部責任;若由此造成競租方不能按預想方案使用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競租方自行承擔(須承諾)。
3.承租方須按照出租方提供的《資格審查表》相關內容提供證明材料并接受資格審核,審核符合競租資格后發(fā)放資格審核證明。
4、意向承租方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出租方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勘察及資格審核,須經出租方對上述要求審定合格后方可在哈爾濱產權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內進行報名,報名時承租方須額外提供材料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如無法滿足上述要求則報名審核不能通過。
5.報名前意向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繳納風險抵押金100萬元(以轉賬的形式繳納到出租方指定賬戶,如出現違約行為將由出租方扣除)。
以上條款均由出租方進行解釋說明。 詳詢出租方聯(lián)系人:楊女士,13313679666。
意向承租方須在2024年12月16日09:00至2024年12月27日16:00(工作時間)到出租方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勘察及材料審核,須經出租方對上述要求審定合格后,方可在哈爾濱產權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內進行報名,報名時承租方須額外提供材料審核通過相關證明材料,如無法滿足上述要求則報名審核不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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