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載附件請聯(lián)系客服,電話: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變更為 2041408252 】1 招標文件修改、澄清補充紀要(一) 工程名稱 濱海西大道(集美大道-新 324 國道段)提升改造 工程(人行天橋)(施工) 招標階段 施工招標 修改、澄清紀要補充內(nèi)容如下: 1、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圖紙以隨本答疑紀要一同發(fā)出的為準,投標人可自行下載。 2、本項目招標文件中項目技術(shù)負責人職稱要求為:高級及以上,現(xiàn)修改為:高級 工程師及以上,其余不變。 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標段中的 2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2個標段。 若 2 個標段分別為 2 個中標人,在施工過程中,任意一個標段中標人的工程管理施工 進度無法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該標段中標人應(yīng)無條件將本標段工程內(nèi)容切割給另一 標段中標人實施。 4、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財政參考條款)補正表”中“招標人對招標 文件專用本專用合同條款(財政參考條款)新增如下”第 56 點修改為:任意一個標段 中標人無法滿足關(guān)鍵節(jié)點工期要求,招標人有權(quán)將剩余工程量以 1.5 倍清單價委托另 一標段中標人進行施工,費用由無法滿足關(guān)鍵節(jié)點工期要求的中標人負責,并不得以 任何形式向招標人進行索賠。 (以下空白) 招標人(項目法人): (印鑒)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2020 年 09 月 30 日 招標代理機構(gòu): (印鑒)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2020 年 09 月 30 日 注:本紀要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發(fā)各投標人、標底編審部門各一份,同時最遲應(yīng)當在發(fā)出 的同時報市招標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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