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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網(wǎng)站首頁 招標公告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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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智慧型人居環(huán)境空氣自動觀測運行管理配套軟件C)招標通知 |
公告名稱: |
廣東省(智慧型人居環(huán)境空氣自動觀測運行管理配套軟件C)招標通知 |
所屬地區(qū): |
廣東省 |
發(fā)布時間: |
2020-09-16 |
詳細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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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智慧型人居環(huán)境空氣自動觀測運行管理配套軟件C
| 是否預選項目
| 否
| 采購人名稱
| 深圳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財政預算限額(元)
| 1600000
| 項目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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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深圳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深圳市空天地一體化大氣觀測網(wǎng)建設項目總概算的批復》(深發(fā)改[2019]1094),按要求完成站房環(huán)境一體化智能監(jiān)控設備采購,對深圳市80個市級管理監(jiān)測站點進行智慧型運行管理,需配套相應軟件平臺,包括每個站點站房環(huán)境一體化智能監(jiān)控設備數(shù)據(jù)采集器和狀態(tài)實時監(jiān)控系統(tǒng)(與智能監(jiān)控設備硬件配套)。
| 投標人資質(zh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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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提供明確、具體的資格要求(設置的投標人資格要求必須提交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且不具備傾向性)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原件備查);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投標人選用進口產(chǎn)品參與投標;
3)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4)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5)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6)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投標的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7)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其他采購活動(由供應商提供書面聲明);
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由供應商提供書面聲明)。
| 貨物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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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采購計劃編號
貨物名稱
數(shù)量
單位
備注
財政預算限額(元)
1 | PLAN-2020-0102012001-01205 | 智慧型人居環(huán)境空氣自動觀測運行管理配套軟件C | 1.0 | 項 | | 1120000.0 | 2 | PLAN-2020-0102012001-01206 | 智慧型人居環(huán)境空氣自動觀測運行管理配套軟件C | 1.0 | 項 | | 480000.0 | |
| 具體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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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附件
| 商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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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附件
| 技術規(guī)格偏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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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附件
| 商務規(guī)格偏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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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附件
| 評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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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附件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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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4_3+智慧型人居环境空气自动观测运行管理配套软件_C(大气处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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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48小時(公休日、節(jié)假日時間不計算在內(nèi))。在公示期內(nèi),供應商如需要對采購需求提出意見或建議的, 可登錄深圳市政府采購網(wǎng),在“采購申報→提出需求疑問”功能點填寫意見或建議,由采購人進行回復。 2:采購需求不等同于正式發(fā)布的采購文件,對采購需求提出意見或建議不屬于對采購文件質(zh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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