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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J200285-01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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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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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學建設項目南京理工大學基礎學科教學科研樓項目(含智能兵器與裝備學科群-微系統(tǒng)和攻防系統(tǒng))施工已經立項部門批準建設(立項批文號:工信部規(guī)函[2019]125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國有政府性資金:13749.00萬元,其中財政性資金:13749.00萬元國有非政府性資金:2604.00萬元,現(xiàn)已落實。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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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建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或招標人)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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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目概述與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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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標段名稱:南京理工大學基礎學科教學科研樓項目(含智能兵器與裝備學科群-微系統(tǒng)和攻防系統(tǒng))施工 |
2.2工程地點:南京市玄武區(qū)孝陵衛(wèi)街200號 |
2.3工程類型: 大型工程 |
2.4建設內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2.5結構類型: 框架結構 |
2.6工期要求: 550日歷天 |
2.7工程合同估算價: 10118.00萬元 |
2.8招標內容: 地基與基礎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電安裝;金屬門窗工程;幕墻工程;通風空調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
2.9單位工程及招標范圍說明: 本項目為樁基、基坑支護、土建、幕墻、門窗、水電安裝、通風空調、智能化、消防、室外附屬工程(室外道路、擋土墻、管網(wǎng)、雨水收集、實驗室廢氣處理系統(tǒng)、廢水處理)等(具體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本項目采用裝配式整體框架結構體系,主體結構采用預制疊合樓板,內維護結構采用蒸壓輕質加氣混凝土內墻板,三板占比率為62.41%。 |
2.10工程規(guī)模: 建筑面積:4030.18 m2;根數(shù):110 根;樁形:旋挖成孔灌注樁 ;樁長:15 m;建筑面積:4030.18 m2;基坑深度:10 m;建筑面積:18495.55 m2;建筑物層數(shù):7 層;其中地上層數(shù):6 層;其中地下層數(shù):1 層;建筑物高度:23.4 m;其中地下室面積:4030.18 m2;造價:7782.11 萬元;單體最大建筑面積:18495.55 m2;幢數(shù):1 幢;鋼結構跨度:0 m;重量:17000 噸;門:372 樘;窗:622 扇;幕墻面積:9000 m2;幕墻高度:23.85 m;空調制冷量:103.4 冷噸;長度:546 m;寬度:4 m;造價:48 萬元;日處理量:0.001133 萬噸。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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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標人資質等級及范圍: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三級(含)以上。 |
3.2項目經理資質類別和等級:
注冊建造師證建筑工程二級(含)以上。 |
3.3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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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黃牌警示單位投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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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的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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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購買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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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標文件下載費用100元,工具使用費最高100元,平臺使用費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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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20-9-15 |
5.資格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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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方法按照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件及有關法規(guī)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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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本工程按照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件規(guī)定,資格審查必要條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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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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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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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資格審查文件或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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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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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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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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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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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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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 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 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 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 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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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其他條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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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本工程按照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件規(guī)定,根據(jù)項目實際增設的資格審查可選條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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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業(yè)承擔過類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業(yè)類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業(yè)自2017年8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14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單項合同造價6225萬元及以上的裝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廠房、商住樓和住宅除外)。(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反映出相關數(shù)據(jù)和內容,如提供的證明材料出現(xiàn)不一致,金額以合同為準,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面積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驗收時間為準;如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不能反映裝配式項目的,還須另提供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出具的體現(xiàn)裝配式工程的情況說明原件掃描件及審圖中心審核合格的施工圖紙原件掃描件,否則視為未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的資料為準,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出具的體現(xiàn)裝配式工程的情況說明原件及審圖中心審核合格的施工圖紙原件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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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評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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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采用兩階段評審 2、采用暗標 3、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辦法    評分制: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招標文件中確定的評審要點,對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分。 4、開標時由招標人(招標代理)從以下方法和系數(shù)中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有效投標文件是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評標基準價 =A×K,K 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隨機抽取確定,K 值的取值范圍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控制價為B,則:評標基準價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圍為65%~85%;K1 的取值范圍為 95%~98%;Q1、K1 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隨機抽取確定。K2 的取值范圍,建筑工程為90%~100%,裝飾、安裝為88%~100%,市政工程為86%~100%,園林綠化工程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5、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標人報價 - 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6、報價評審偏差    總分:100分。投標報價:85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7、施工組織設計    1.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標段劃分;    2.施工現(xiàn)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4.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5.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6.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    施工組織設計8分。 8、業(yè)績分    業(yè)績:1分。 9、其他評分因素    信用評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評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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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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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監(jiān)管網(wǎng) 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 |
本公告發(fā)布日期從 2020年8月25日12時43分到 2020年9月1日12時43分為止 |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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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招標文件載明的“網(wǎng)上開標大廳”網(wǎng)址,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投標人自身設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8.2、投標人必須簽署《施工現(xiàn)場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詳見招標文件。 8.3、本標段實行電子招投標,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資格審查及評標所需材料錄入“e 路陽光”交易平臺,并編入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具體內容詳見資格審查文件或招標文件。 8.4、投標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上的單位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將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 8.5、投標的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須符合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規(guī)定,在建工程認定按照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規(guī)定執(zhí)行。 8.6、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一)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 (二)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8.7、資格審查時,若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是被紅牌、黃牌警示的單位和責任人,并在警示期內,將作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紅、黃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上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8.8、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資格審查時,若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資格要求資質的核查結果為不達標,仍在公示期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8.9、投標人必須提供近半年(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為所報項目負責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必須是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證明材料,須加蓋社保機構印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具有可驗證的二維碼或驗證碼);若項目負責人屬企業(yè)退休人員、現(xiàn)役軍人等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養(yǎng)老保險金繳費證明,企業(yè)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有效證明材料、現(xiàn)役軍人等其他人員須提供聘用合同有效證明材料,否則一律按未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處理),以上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均需編入投標文件中,否則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補充說明:疫情期間執(zhí)行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對投標社保繳費證明中出現(xiàn)投標人為項目負責人繳納金額為0或者非到賬狀態(tài)等情況,應視為有效。) 8.10、關于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有效期延期執(zhí)行《建辦市函[2020]334號》文以及《省住建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延續(xù)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第19號)。 8.11、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疫情期間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領域證書相關事項的公告》[2020]13號,根據(jù)我省統(tǒng)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總體要求,鑒于當前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領域相關考核與線下繼續(xù)教育暫未全部恢復,為有序推進復復產,經研究,現(xiàn)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領域證書相關事項公告如下:a、7月31日前到期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及《建筑施工特征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其有效期順延90日。b、7月31日前到期的(已注銷的除外)二級注冊結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建造師,其有效期順延90日。 8.12、根據(jù)建辦市[2019]50號文及蘇建函建管[2019]393號文規(guī)定,已取消一級、二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因此本項目不接受持臨時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的項目負責人投標,否則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 8.13、本項目評分辦法中業(yè)績評分描述為:項目負責人自2015年8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14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單項合同造價6225萬元及以上的裝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廠房、商住樓和住宅除外)。(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反映出相關數(shù)據(jù)和內容,如提供的證明材料出現(xiàn)不一致,金額以合同為準,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面積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驗收時間為準;如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不能反映裝配式項目的,還須另提供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出具的體現(xiàn)裝配式工程的情況說明原件掃描件及審圖中心審核合格的施工圖紙原件掃描件,否則視為未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的資料為準,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出具的體現(xiàn)裝配式工程的情況說明原件及審圖中心審核合格的施工圖紙原件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中。項目負責人業(yè)績必須是投標人承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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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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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南京理工大學
| 代理機構:江蘇建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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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玄武區(qū)孝陵衛(wèi)200號
| 地址:南京市玄武區(qū)龍蟠路151-1號贊成湖畔居商務樓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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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10000
| 郵編:2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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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朱老師
| 聯(lián)系人:劉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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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84303823
| 電話:025-83650522-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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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210000
| 傳真:025-83650522-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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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jiancheng_9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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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南京龍蟠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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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賬號:32000663101801003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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