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名稱:濟寧市公安局固液及混合體有機成分萃取裝置(進口)采購項目
3、包組劃分:1個包組
4、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濟寧市公安局固液及混合體有機成分萃取裝置(進口)采購項目 ,總預算人民幣100萬元。詳見第三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5、采購人:濟寧市公安局
聯(lián)系地址:濟寧市?河路29號
聯(lián) 系 人:曹科長 聯(lián)系方式:0537-2960662
6、招標代理機構:山東華普招標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濟南市工業(yè)南路103號南辦公樓302室
聯(lián) 系 人:趙偉 聯(lián)系方式:18615593459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本詢價通知書要求的資質、資格;
2、提供的資格、資質文件和業(yè)績情況均真實有效;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4、在以往的政府采購活動中無違法、違規(guī)、違紀、違約行為;
5、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上一會計年度或本年度的經(jīng)審計的審計報告原件);
6、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須提供開標前一段時間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或當?shù)厣鐣U暇殖鼍叩睦U納明細原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8、投標人必須具有所投設備的生產或經(jīng)營能力;
8.1開標之日起前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評審小組通過“信用中國”及“本網(wǎng)站”查詢)
8.2供應商近三年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9、其他要求:
9.1提供近三年與公安部門合作同本項目所購產品類似的業(yè)績;
三、報名和獲取詢價通知書的時間及方式
1、報名和獲取詢價通知書時間: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8日14時30分
2、報名方式:網(wǎng)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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